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浏阳市开展创新型单位建设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浏阳市开展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
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
4
月
3
日
浏阳市开展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长发〔
2006
〕
20
号)精神,推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建设创新型单位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各行业、各单位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广泛动员,深入发动,积极参与创新型单位建设,全面加快浏阳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步伐。
二、基本原则
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坚持
“
政府引导、资源整合、重点推进
”
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
突出政府引导作用,加强宏观规划,
将建设创新型单位工作纳入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市财政负责保障浏阳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经费。
(二)资源整合。
整合创新政策、创新品牌、创新人才、创新成果等资源,形成规模和合力,积极推动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
(三)重点推进。
重点支持开展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创新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期分批开展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适时进行
评比、表彰。市科技局将对评定的创新型单位的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到“十一五”末树立一批创新型单位典型,形成创新动力强劲、创新氛围浓厚的全民创新局面,为加快创新
型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任务:
2008
年全面启动“创新型乡镇(街道)”、“创新型村(社区)”、“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并完成
8
家(
2
个乡镇
<
街道
>
、
3
个村
<
社区
>
、
3
个企业)创新型单位(不含申报长沙市级的)建设工作,到
2010
年共完成
15
家创新型单
位建设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08
年
3
月)。
制定创新型城市建设规划,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创新型单位建设动员会议,在全市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层层进行动员。
(二)推荐申报(
2008
年
4
月)。
由各乡镇(街道)根据申报条件对辖区内单位进行推荐,被推荐单位填写、准备好申报材料(申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盖章后上报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科技局内,联系人:周卫清、王大建,联系电话:
3601778
),市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择优确定第一批创新型单位建设对象(第二批申报对象申报时间为
2010
年,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三)评估认定和表彰(
2008
年
12
月)。
由市科技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设对象进行评估认定。对评估合格的单位,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进行表彰,并授予“创新型单位”称号(第二批建设对象评估认定时间为
2010
年
12
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工作。
市科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创新型单位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建设创新型单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关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任务。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创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创新氛围,着力增强全社会的创新意识,推动全民参与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两个富裕”目标的早日实现。
附件:浏阳市创新型单位建设申报基本条件
浏阳市创新型单位建设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浏阳市创新型乡镇(街道)”基本条件
1
.辖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组织实施科技示范项目的经济实力。近三年
GDP
、财政收入在本市排名位于前
15
名,且
GDP
、财政收入增幅均在本市位于前
10
名。
2
.积极组织开展浏阳市创新型单位申报工作,推动辖区内的创新工作。
3
.基本国策落实到位,社会治安良好,社会保障基本到位,没有典型的环境污染。
4
.乡镇(街道)领导重视科技工作,科技投入力度大,鼓励支持企业、村民开展科技创新,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年专利申请达
10
件以上,拥有
1
个以上市级名牌产品。
二、申报“浏阳市创新型村(社区)”基本条件
1
.社区环境优美,各项基础设施完备。
2
.基本国策落实到位,社会治安良好,社会保障基本到位,全体居民安居乐业。
3
.积极运用新的科技成果提高村(居)民生活,清洁能源使用率高。
4
.积极开展科普、文化、医疗工作,帮助村(居)民提高科技意识和水平。
5
.村(居)经济产业结构合理,有一个以上有地方特色的企业或产业,企业(产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三、申报
“
浏阳市创新型企业
”
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建有工程技术中心或科研所等科研机构,承担有长沙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3%
,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
.具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基础,拥有
5
件以上专利,拥有长沙市以上名牌。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的,享受优先评选。
3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连续
2
年以上销售收入和税收增长
15%
以上。
4
.有良好的社会形象,没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
主题词:
创新型单位建设
△
方案
通知
中
共
浏
阳
市
委
办
公
室
2008
年
4
月
3
日印发
(共印
160
份)